消防控制室需要几人值班?每班几小时?
消防控制室是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指挥中枢,也承担着对单位消防设施的集中管理职能,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意义重大。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的检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
一、值班人员资格和人数检查
1、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单位,是否配备持初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人员,人数是否不少于3人。
2、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是否配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人员,人数是否不少于6人/消防控制室。
3、设置消防控制室、且单位设有气体灭火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柴油发电机组、水幕自动喷水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是否配备不少于3名高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人员,且持有中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的总人数是否不少于6人/消防控制室。
上述人员是否本人在控制室值班,所持资格证书是否真实。
二、值班情况检查
1、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
2、是否每班不少于2人,每班次值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值班人员是否规范、真实填写值班记录。其中《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是否按规定填写,是否做到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填写交接班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和规范。
三、对值班人员进行能力检查
1、模拟火灾报警、监管报警、故障报警信号,检查当班人员是否会处理。
2、虚拟火灾情形,检查当班人员是否会打119电话、会喊消防广播。
3、要求当班人员进行相应操作,比如放下防火卷帘,远程启动水泵、送风机等,考察其是否具备操作能力。
d) 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
*知识点:5.2 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b) 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c) 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其他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存在问题:中控室张贴标志不规范,应该张贴中控重地闲人免进标识。
依据:根据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3.7.12.4
存在问题:中控室未张贴竣工平面图,消防平面图,重点部位图,安全出口布置图。
依据: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4.1
存在问题:中控室值班记录有代签,且故障无记录。
依据: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5.2条
存在问题:中控室未安装应急灯。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本10.3.3
存在问题:中控室CRT故障,无法显示。
依据: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5.1
存在问题:中控室门非防火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未设置明显标志(至少乙级防火门)。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本6.2.7
存在问题:中控室值班人员不足,不能保证每班2人持证上岗。
依据: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4.2.1.1
存在问题:中控室不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
依据: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5.3.10
存在问题:中控室未配备消防器材。
依据: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3.7.12.5
竣工验收是否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住建局这样答复
咨询: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前,施工单位是否需要委托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对整个项目的消防设施、设备、暖通、电气(火灾自动报警)、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等进行检测出具相应的报告后,才能向窗口提交资料申报消防验收?
深圳市住建局答复: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经查验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现场评定内容为消防设施性能的,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的结论为不合格。
3.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动调试情况应在《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第五项中进行填报。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附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填表说明第10点: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动调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中第五项“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动调试情况”的“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可由建设单位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确认。
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联动调试,并在“技术服务机构”一栏中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的,应对相关检测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必须知晓!
住宅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易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防灾能力,方能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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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业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来源《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 GA1283-2015(文档可至知识星球下载)。
业主:住宅物业的所有权人,包括具有住宅物业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物业使用人:具有住宅物业的使用权,但不具有住宅物业所有权,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行使住宅物业部分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住宅物业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住宅物业的人。
业主大会:在住宅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的组织,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业主或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利益,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组织。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b) 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c) 按规定承担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的相关费用;d) 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设备和场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 组织、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监督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的实施;b) 与居(村)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c) 配合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d)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工作;e)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及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按程序批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更新消防设施。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应按照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或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应违法改变使用性质。封闭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架空层、设备层、车库等,不应改变使用性质。 业主、物业使用人禁止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a) 搭建违章建(构)筑,影响消防安全;b) 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c) 占用防火间距;d)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e)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妨碍消防车通行;f) 占用消防车作业场地,设置妨碍举高消防车作业和消防车通行的绿化或障碍物;g)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使用明火。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在指定区域停放汽车、助动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电工安装,充电时宜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应有可燃物。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 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消防安全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时,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瘫痪病人及未成年人等被监护人员进行防火教育,落实必要的防火安全保护措施。
《消防法》中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不仅仅是指每个人自己应当自觉地遵守消防法规,还包括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应当予以指出、制止或者向消防机构举报。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有的权利。
3、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对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火栓, 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从古到今,火灾都是危害人们生命和公私财产的主要灾害之一。特别是一些高层的多功能建筑发生火灾后, 燃烧蔓延速度非常快。据测定,一般烟气垂直上升速度为每分钟 240 米,水平扩散速度为每分钟 48 米。此外,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扩散在空间、对人体容易造成严重的危害,对生命构成威胁。另据测定,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 1.3% 时,人吸入几口即失去知觉,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 10 %时, 接触几分钟即可能致死。所以,发现火灾,及时报告火警,对于减轻火灾危害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的火警电话是“ 119”,一般直接拨打即可。报告火警时,为了使消防队能够迅速到达火场,应讲清起火单位的名称、地址、燃烧物性质、有无被困人员、有无爆炸和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并说出起火部位及附近有无明显的标志,然后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在报警过程中,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或提供电话或代为打电话报警,不得以种种借口和理由阻拦报警或贩误报警时间。根据电信部门的规定,拨打火警电话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谎报火警”,是指故意编造火灾,并向消防机构报告的一种制造混乱的行为。谎报火警不但破坏了消防队正常的执勤秩序,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人们的恐慌,危害公共安全,属于严厉禁止的行为。
5、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6、任何人都有权对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这些关键技能你都会吗?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状态判断
能通过面板指示灯或显示屏文字信息正确判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状态(判断是否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故障状态、自检状态、监管报警状态、屏蔽状态、联动状态)(灰色区域指示灯全说+主备电工作+手自动状态。看主电工作备电充电指示灯,确认备电正常)
二、判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作状态判断
1、判断消防供水设施工作状态
(1)检查消防供水设施组件的齐全性和外观完整性
(2)读取气压罐压力数值
(3)检查就地水位显示装置,核校有效储水量
(4)检查进水管、出水管阀门启闭状态
(5)判断喷淋泵控制柜控制状态
①消防水池、②高位水箱 读取液位时,液位满足设计要求
③消防泵--进出管路阀门再全开状态
④增稳压设备--气罐压力满足设计要求
⑤消防水泵接合器--外观正常
⑥消防水泵电气控制柜--自动状态
2、判断报警阀组工作状态
(1)检查报警阀组组件的齐全性和外观完整性(指认①湿式报警阀、②延迟器、③水力警铃、④压力开关、⑤压力表)
(2)识别各阀门并检查其状态,检查①泄水阀(常闭)、②报警管路控制阀(常开)、③警铃实验阀(常闭)、④水源侧管路控制阀(水源侧信号蝶阀 常开)
3、判断末端试水装置工作状态
(1)检查末端试水装置的齐全性和外观完整性(压力表(误差<0.01Mpa)、试水阀、试水接头等。)
(2)消防泵电气控制柜为自动状态,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3)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各组件应动作(再主机上查看反馈信号,水力警铃响起。)
(4)开启末端5分钟内自动启动消防泵;
(5)先停消防泵(打“手动”。按“停止”键),关闭末端试水装置,将消防泵电气控制柜打到“自动”,系统恢复正常。
正常在P3-P4之间,降至P3启稳压泵,补至P4停稳压泵,灭火时降至P2点,启动消防泵,停稳压泵
三、防烟排烟系统的工作状态判断
(一)说组件:1、检查防烟系统组件的齐全性和完整性(识别①机械加压送风机、②风道、③送风口、④电气控制柜);2、检查排烟系统组件的齐全性和完整性(识别①排烟出口、②排烟风机、③风道、④排烟口、⑤排烟防火阀、⑥电气控制柜、⑦挡烟垂壁、⑧排烟窗);
(二)查状态:3、查看风机控制柜控制状态(判断是否处于自动状态);4、查看排烟防火阀(常开)当前启闭状态(开/关、动作/复位)
(三)手动开/关:5、手动关闭排烟防火阀(拉拉环)、手动复位排烟防火阀(推手柄);6、对排烟口/阀(常闭)、送风口(常闭)进行手动开启、复位操作。
排烟口:①开:远程执行机构、②复位:先拨动“复位1”,再用内六角扳手“复位2”
送风口:①开:拉拉环、②复位:先拨动复位按钮,再拉手环
四、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工作状态判断(又叫双电源控制柜)
1.判断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当前控制状态 (手/自动、主电N/备电R工作)
2.识别电源指示灯(亮:该路电源有电、灭:该路电源没电)、电源合闸灯(亮:该路电源在工作,灭:该路电源没有工作),并说出其含义
3.根据指示等判断当前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主电-备电”工作状态(主电、备电都有电,主电工作;主电没电,备电有电,备电工作)
五、报警信息查看及报警部位确定
能通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图形显示装置查看报警信息,确定报警部位
1.通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报警信号查看报警信息 、查明报警位置
2.通过图形显示装置查看报警信号查看报警信息 、查明报警位置(点击“火警”可查看)
六、切换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自动状态
1、确认控制器当前控制方式;
2、按要求切换控制器当前控制方式;
3、能通过指示灯或液晶显示屏确认设置正确。
七、现场消防设备工作状态判断
1.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的现场设备总数;(本机授权点**个,回路**个,只有1号回路有**个设备)
2.查看某一现场设备的回路号、地址号等;
3.查看某一现场设备的工作状态等。
八、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操作
(1)设置控制器启动方式处于“ 手动允许”;
(2)按下对应联动设备按键(卷帘、电梯、空调、非消防电源、正压送风阀、排烟阀等),启动联动设备;
(3)说明手动消防启动盘指示灯的含义(启动、反馈两个指示灯都亮说明启动成功;若启动命令发出10秒后,启动灯闪亮、反馈灯不亮,说明启动不成功;启动灯不亮,反馈灯亮设备现场启动)。
启动灯亮:启动信号发出,启动灯闪:等待反馈信号
九、消防联动控制器直接手动控制单元操作 (又叫多线控制盘)
(1)切换直接手动控制单元为“手动允许”状态,用钥匙拧成允许状态”ON”;
(2)按下对应设备按键(两机两泵:排烟机、送风机、喷淋泵、消火栓泵),启动联动设备;
(3)停止联动设备:再按一下该设备键
(4)说明手动消防启动盘指示灯的含义(启动、反馈两个指示灯都亮说明启动成功;若启动命令发出10秒后,启动灯闪亮、反馈灯不亮,说明启动不成功;启动灯不亮,反馈灯亮设备现场启动)。
启动灯亮:启动信号发出,启动灯闪:等待反馈信号
(5)用钥匙转至”OFF”
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控制柜操作
能操作湿式系统消防泵组电气控制柜
(一)指示灯检查、3个切换是否灵敏:1、识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控制柜所处状态(各指示灯亮/灭,是否正常);2、切换消防崩组电气控制柜“手动-自动”转换开关、“主泵-备泵”转换开关、“主电-备电”转换开关 (先打手动,转动“主电-备电”转换开关)
(二)主/备电自动切换:3、将双电源转换开关设置为自动运行模式;4、切断主电源,观察备用电源投入运行情况(再合上主电,恢复“自动”)
(三)自动启泵:5、切换消防泵组电气控制柜至“自动”运行模式;6、打开末端试水装置,使报警阀组压力开关动作,5min内主泵启动并运转平稳
(四)主/备泵故障切换:7、模拟主泵故障(切换主泵电源),目测备泵自动切换(恢复主泵电源,备电转主电运行,手动停泵,关闭末端试水装置)
(五)手动启停泵、恢复“自动”:8、在消防泵组电气控制柜上手动启动和停止喷淋泵;9、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泵组电气控制柜恢复自动启动状态。
十一、消防应急广播操作
1、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消防应急广播组件齐全,广播功放电源开关关闭
(1)识别消防应急广播工作状态(指示灯、主/备电工作、音量调节正常)
(2)使用SD卡录制/导入疏散指令音频文件(插入卡槽)(芯片朝下,屏左上角显示“SD”,按“播放”、“通播”。关先按“通播”、再按“播放”)
(3)使用话筒录制疏散指示音频文件(按“疏散”--“通播”--密码2222--“确认”--按住话筒说话,自动录音--关“疏散” 菜单--录音回访--话筒录音--“播放”)
(4)使用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疏散指令音频文件
(按“疏散”--“通播”;关闭先按“通播”,再按“疏散”
分区:“疏散”--“1”--有效,按“确认”;关闭按“疏散”)
(5)使用消防广播话筒播放紧急事项:
话筒喊话:“疏散”--“通播”--按住话筒说话;关闭先按“通播”,再按“疏散”“”“”总线盘操作:先切手动,按“广播”,按住话筒说话。
十二、防烟排烟系统操作
操作防烟系统
(1)双自动:将正压送风机电气控制装置设置为“自动”运行模式,将消防联动控制器设置为“自动允许”状态
(2)通过手动执行结构打开常闭式加压送风口,观察送风机启动情况和消防控制室信号反馈情况
(3)将风机控制柜置于“手动”运行模式,手动停止风机
(4)对送风口及消防控制室进行复位操作(先拨动复位键,再拉杆)
(5)主机检查信号,按复位键,风机电气控制柜切换回“自动”
操作排烟系统
(1)双自动:将排烟风机控制柜设置为“自动”运行模式,将消防联动控制器设置为“自动允许”状态
(2)按下自动排烟窗现场控制按钮,开启自动排烟窗;按下活动式挡烟垂壁现场控制按钮,开启挡烟垂壁
(3)通过排烟口远控执行结构打开常闭式排烟口或手动拉执行机构(拉拉环)打开排烟阀
(4)观察排烟风机启动情况和消防控制室信号反馈情况
(5)将风机控制柜置于“手动”运行模式,手动停止风机
(6)排烟风机、排烟窗、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阀(先拨复位按钮,再用内六角扳手)进行复位
(7)主机检查信号,按复位键,将机械排烟系统控制柜切为“自动”运行模式。
四个能力的内容: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一、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1、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4、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b) 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c)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e)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f) 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
g) 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h) 有无违章用火情况;
i)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j)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6、社会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e)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7、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8、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9、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10、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11、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12、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1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14、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着手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1、社会单位员工应当熟悉或掌握下列内容:
a) 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b) 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c) 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期火灾基本方法;
d)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3、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 min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a) 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
b) 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c) 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4、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3 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a) 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c)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 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
6、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灾接警处警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登记表。
7、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高级旅馆、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0㎡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宜配备细水雾灭火装置、逃生面罩等灭火、逃生器材。
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火灾发生后,员工应当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疏散逃生。
3、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4、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5、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 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
b) 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
c) 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
d) 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
e) 疏散走道每20 m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
f) 消防车通道每50 m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
g) 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
6、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社会单位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掌握以下内容:
a) 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b)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e) 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f)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g)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需要的其他内容。